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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店“刀”太快

1998-10-12 来源:光明日报 宋维家 我有话说

在大连,最近几个月,不少消费者反映快餐店价高且乱收费。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常年在快餐店用餐,打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说:“现在黄瓜、芸豆价格便宜,五元钱能买一大堆,店内却五元、六元一小盘,这是不是太过分了。”今年八月大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明察暗访了大连二十余家快餐店,得出的结论是:快餐店刀太快,应该治理了。

检查中发现,快餐店都采用了每盘菜价格在三至六元钱,排骨、鱼一类的最高收八至十二元,而有些炸花生、小咸菜、拌黄瓜一类的标价一元钱,看上去价格确实不高,但全市的快餐店没有一家标明主辅料的重量,仅凭服务员随心所欲地给你装好一盘盘菜,盘子小、量也非常少。在西岗区一二九街一家快餐店,笔者点了四个菜一碗小米粥,一盘花生一元、一小碗西瓜拌糖三元、一盘土豆丝四元、烧茄子五元、小米粥一元,共十四元,没有一样不是高价,其中炒土豆丝少得可怜,在一般饭店一盘六元钱的能装这种小盘四盘。经理的解释是:“那位服务员是刚来的,业务不太熟,给你装的是有点少。”

酒水的加价率和主副食的分类毛利率都是以进价为基础核算出零售价的。菜价、水果价不像酒水全年一个价,夏季的与冬季的菜价、水果价无法相提并论,冬天的黄瓜五百克二元多,而夏天五百克几角钱;冬天的西瓜五六元五百克,而夏天的西瓜且不用说花二元三元能抱一个,最高的也不过零点八元五百克。然而,大连市的快餐店菜谱常年不换,总是一个价,冬天定的菜谱价格,到夏季不改价。

在一家快餐厅,检查人员点了一个小果盘,里面装有三角形小片西瓜十五片,切了半个桃子,有半只香蕉,成本不足一元钱,售价高达二十元,太吓人了,查看菜谱,上面标着中果盘四十元,大果盘五十元,如果真花五十元买个大果盘,按规定标准经营,那么不得找几个小伙子往家搬。按其成本二十五元算,能买回十五公斤西瓜、二公斤桃子。

目前大连市所有的快餐店,其级别没有特甲级的,按政府酒水加价率的规定,特乙级为百分之一百,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等外级为百分之三十,而快餐店都以主副食品价低为招牌,超价出售各种酒水,有的加价等外级店竟超过了特甲级店的百分之二百的酒水加价率。

八月十四日,检查人员在位于中山区港湾桥附近的一家餐厅发现,该店经营的听装可口可乐、雪碧每听明码标价五元,比特乙级店还高出一元;在中山区七零九路终点站的一快餐店不仅在一排盘装炒菜前摆二元的标价盘,顾客买时要价三元、五元,而且可口可乐和雪碧售三元超收零点四元,八月十三日因此被市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罚款二百元,仍然不改。

消费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其一进店时看其门前等级牌是几级,或看店内墙上挂得是几级证,如果没有那就是等外级,按其级别就能算出该店酒水的加价是否合理;其二看其经营的品种是否都有明码标价,按《价格法》的规定,不允许价外加价和不标价收费,特别是一些快餐店收取茶位费,对收费中的不合理收费要据理力争,对那些不标价、乱收费、宰客的经营者,消费者可向各级物价检查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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